2007年3月25日 星期日

商品管理之個案分析──The Limited知道全球無國界

指導老師:蔡杉源老師
學生:9425013


萊斯利衛斯特納於1963年成立了主要販售女裝的零售店「The Limited」;如今這家公司已成為全球最大的女裝、飾品零售業者,The Limited旗下共有2400家店,分成7種不同的市場。追求理念以品味永不滿足、風格新鮮但價格平價,主要的顧客群則為年輕的美國人,教育消費者追求的是經過重新詮釋、賦予新生命的耐穿經典服裝,而不是高不可攀的設計師作品[1]

The Limited於1980年代末期平均營業額成長55%,淨收入更是空前的64%成長率,而現今公司的股價經過一番漲幅後,更使得萊斯利衛斯特納成為了億萬富翁。

萊斯利衛斯特納被稱為零售業的天才。在一個產業剛站穩腳步後,他就發展出靈活的服裝零售體。此公司固定於每週進行商品會議,除了The Limited旗下的600家連鎖體系門市的事業部以外,衛斯特納所擁有的其他六個事業部也在同時進行著類似的會議,除此之外,每個月商品企劃人員都會在哥倫布市聚會二次,用以已決定數以百萬的美國婦女的穿著。

The Limited的最大王牌,就是麥斯特工業,麥斯特工業是一個在亞洲擁有十幾個合資的工廠,並和全球190個工廠維持長久合作關係,更同時具有強大的全球運輸系統,也是處理進口事務的專家。

除了麥斯特工業之外,還包含以下因素:

搶得先機:
衛斯特納於1978年大幅舉債購買進口商兼契約生產業者麥斯特工業,使得生產和零售間直接連線,形成了垂直整合[2],跳過服裝傳統產業緩慢且需經過無數中間人的生產系統,除了大幅縮短出貨時間,更節省物流成本,使得產品價格可以壓的更低,更福利消費者。
更因麥斯特工業與世界其他無數製衣業者保持密切合作關係,使得The Limited比起大多數仰賴紐約第七大道的批發商、進口商和獨立採購辦事處的零售業者,能更快取得大量訂單。如果百貨公司需要十個月的生產運輸時間,The Limited只需要十周之內就可以取得。由於比別人提前推出商品,所以可以第一個填飽顧客的需求。

降低風險運作:
擁有的麥斯特工業,讓The Limited比起其他OEM的零售業或必須冒著和陌生代工業者合作的風險更低。
在推出新商品前,先於適當門市進行試賣款,在由其中找出暢銷款式,然後推廣到全美市場。
The Limited知道如何掌握別的國家的流行趨勢,然後再將其轉換到美國的市場,來創造出新的利潤。
每週出貨2次,比起同行的存貨週轉率大,意味著銷貨能力更強,庫存壓力更小,降低公司倉儲成本。

標準化:
全部由總部決定販售商品,並在適當的門市先進行試賣的動作。
擁有所有的零售門市,並由總部決定商品的陳列方式,及所有的道具、裝置品都附有藍圖和照片,已做到完全一致的展示。因為是由總部設計合乎成本效益的精簡陳列系統,所以比起一般製衣業者必須因應各種不同型態的作業模式來配送的小型零售賣場作法,更能省時。
也因相同的門市擺設,可以傳達給顧客一致的形象,讓他們知道無論到哪裡,The Limited都會呈現出相同的產品和服務。

物流中心全面自動化:
標價、分類、包裝以及將商品送達適當的卡車轉運站等,比起其他自動化不完善而一放數週存貨的倉庫,物流中心大大縮短了停留的時間,讓成衣平均一件只停留4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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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理念:起源於加州的Gap和義大利的Benetton,是相當新的零售潮流。
[2] 垂直整合:併吞或收購自己產業的上下游產商。例如波音和長榮航空。


參考資料:
Nancy J. Rabolt & Judy K. Miler,零售商品管理及個案分析,商鼎文化出版2002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305082817692

2007年3月17日 星期六

長尾理論之生命週期長短

既然是不符合長尾理論者,就某些產品是無法實際計算出生命周期ㄉ!!!例如:自然產物、藝術品!!!

一ㄍ商品的生命週期,在它還是在使用ㄉ被使用ㄉ狀態之下,你是無法得知ㄉ!!!

所有可以分析出一ㄍ產品的興起及衰退都需要藉由它演化ㄉ過程,就像一ㄍ朝代一樣,當它滅亡或被另一ㄍ朝代所取代後,你才可以真正計算出它ㄉ整ㄍ過程並做分析!!!

所以就以水或空氣來說,除非可以找到一ㄍ永遠取代它ㄉ東西,否則它是無所謂ㄉ生命週期ㄉ!!!因為從地球存在ㄉ那一天開始,空氣、水就已經存在ㄌ!!!

2007年3月15日 星期四

不適用長尾理論者

看完長尾理論ㄉ第1篇...

一整ㄍ感覺屁+無言個人認為所謂不適用長尾理論ㄉ東西,就是只有單一產品ㄉ東西!!!例如:水、電、空氣等,自然產物

2007年3月8日 星期四

網路行銷的定義

余朝權等 (1997) 認為,行銷是整體性之企業活動系統,透過交易的行為來滿足人們的需求及慾望。而網路行銷可定義為:「利用電腦網路進行商品議價、推廣、配銷、及服務等活動,期以比競爭者更能瞭解及滿足顧客的需求,達成組織之目標」。參考資料:余朝權、林聰武、王政忠,1997,「網路行銷類別與時機之初步分析」,企業管理國際研討會論文集,137151頁。

參考資料:http://scholar.google.com.tw/scholar?hl=zh-TW&lr=&q=cache:n-AQrJhP7pYJ:203.64.120.200/Serials/papers/proceedings/IM_2000/files/183.pdf+%E7%B6%B2%E8%B7%AF%E8%A1%8C%E9%8A%B7%E7%9A%84%E5%AE%9A%E7%BE%A9

網路行銷(Cyberspace Marketing)又稱為線上購物(On-Line Shopping)(Sohn,1997)【86】,係指藉由電腦網路來傳送廣告訊息,在網頁刊登定期或不定期之促銷活動或廣告以吸引消費者,乃至於完成交易、付款等事宜。但因整個行銷的過程包括產品發展、研究、溝通、訂價、配銷及服務等,有些活動公司不願其暴露在大庭廣眾之下,有些活動又因其性質特殊而無法在網路上進行,譬如:商品實質的轉移,除部份資訊產品如軟體,可以透過網路轉移給購買者,其餘大部份的商品都無法在網路上進行轉移。因此,網路行銷的定義必須適當地加以放寬,所以可以將網路行銷廣義的定義:「利用電腦網路進行部份的行銷活動。」換言之,只要行銷活動的某個任務透過網路達成就可以算是網路行銷(趙琪,1997、Karve,1997)。

參考資料:http://www.stat.fju.edu.tw/Teachonline/梁德馨/網路1.htm

網路行銷的定義:透過種種網路線上活動以促進觀念、產品、服務的交易或交換,來滿足個別消費者和組織雙方的需求,以達成建立並維持永續顧客關係的過程。

參考資料:http://72.14.235.104/searchq=cache:C4ojtfdoeaIJ:wise.edu.tw/education/20040715/ppt/tku.ppt+網路行銷的定義&hl=zh-TW&ct=clnk&cd=10&gl=tw


個人見解:我覺得行銷包含的內容太多,而所謂的網路行銷只是行銷的ㄧ小部分,所以只要利用Internet這個媒介,進行任何無論是交易、交流、發表感想等活動,就是所謂的網路行銷,但他們無論是以何種形式或名詞呈現出來,他們只是用來實現個人目的的手段罷了。